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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 “汉语教师志愿者” 赴韩国大佛大学孔子学院任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6 作者: 点击:[]

经国家汉办批准,我校与韩国大佛大学合作建设大佛大学孔子学院。自2007年11月开办至今,孔子学院在韩运行良好。

为给我校毕业生就业开辟新的渠道,为在校生提供良好的海外实践项目,根据国家汉办批准和要求,我校内部请示批示,现拟从在校研究生或应届毕业生(08年6月毕业)中推荐2名“汉语教师志愿者”赴大佛大学孔子学院任教。项目内容、选拔条件以及推荐办法和办理程序等请见附件---派往韩国大佛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推荐办法。派出志愿者纳入教育部“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服从国家汉办统一管理,与我校之间不产生任何组织人事关系。

符合条件者可自愿报名并准备材料,所需材料准备完整后于5月27日下午5点前交国际处。请各学院、相关单位协助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方芳

电话:85955123

附件:派往韩国大佛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推荐办法。

国际处

200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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