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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赴法国、德国、西班牙及俄语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8 作者: 点击:[]

为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给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方向和思路,现争取到国家汉办赴法国、德国、西班牙及俄语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该项目申请去上述国家从事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

熟练掌握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的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 人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保证履行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法、德、西、俄语达到专业四级以上水平;

(五)、年龄在22岁-50岁之间。

三、申请材料

(一)、青岛大学本科生或研究生因公出国申请表(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表格,校园网-国际交流-公派出国-表格下载处下载)

(二)、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登录报名系统

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表格,只提交电子版)

(三)、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登录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表格,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信息汇总表(后附,只提交电子版)

上述材料请于4月1日下午2点前提交国际处国际项目科。

四、面试及培训

(一)、推荐人选需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时间拟定为4月下旬。

(二)、通过面试者,将于7月-8月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统一培训。

五、其他事宜

(一)、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派出,相关手续按照毕业生个人就业相关手续办理。

(二)、其他派出管理参照我校学生因公出国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方芳

电 话: 85952371

E-mail: ff@qdu.edu.cn

青岛大学国际处

2013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UpFile/201304/20130407505511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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