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2年度“中国教育部·电通广告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电通高级人才研究项目遴选的通知》(留金秘欧[2011]6147号),我校将推荐一名专业专职教师赴日本电通公司总部进行为期三个月(一般为每年的一月至三月)的研修。
现将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符合《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并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广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2年以上的全职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2、至少已在青岛大学工作3年;
3、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具有按期回国服务的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5、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突出的科研能力;
6、不受理已享受电通研修或吉田秀雄基金人员的申报;
7、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需学习过以下任一专业:新闻、传播、广告、社会学、文学、营销、经济、管理、设计。
二、申请程序:
请相关学院根据选拔要求,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依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并于2011年6月3日(星期五)17:00前将推荐人申请表(见附件)报国际处。
三、项目其他要求:
1、在日三个月研修期间,该项目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回国,如因患病等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回国,须获得中日双方及派出院校的批准;
2、研修人员在日期间须在电通公司提供的宿舍居住;
3、研修结束后,研修人员须分别向中国教育部、派出院校和电通公司提交研修论文或研修报告;
4、研修人员回国后,尽可能将研修成果发表在中国国内有影响的专业期刊杂志上。
六、该项目将支付研修人员的签证申请费、往返中日两国的国际旅费及在日期间的住宿费(含水电、煤气)、生活费、交通费(月票)、教材费、保险费等费用。
七、被推荐人选不同时申请其它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候选人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未被录取人员由推荐单位安排好工作。
联 系 人:周老师、汪老师
电 话:85951680、85951705
附: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
国际处
2011-6-2
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
(需电子版打印)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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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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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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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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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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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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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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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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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次出国
(6个月以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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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工作院、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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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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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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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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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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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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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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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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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联
系方式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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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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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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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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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来源
开支项目
| 在外费用
| □ 国家留学基金 □ 省自筹留学基金 □ 个人负担 □ 科研经费负担 □ 学校负担 □ 外方负担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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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旅费
| □ 国家留学基金 □ 省自筹留学基金 □ 个人负担 □ 科研经费负担 □ 学校负担 □ 外方负担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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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 外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
□ 近两年外语考试成绩 考试时间
□ 在国外时间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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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曾在境外学习/工作,请说明境外学习/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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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地区
| 大学/研究机构
| 学习/工作时间
| 经费来源
| 学习专业
| 使用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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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从事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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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时间(自/至)
| 所担任专业技术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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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从事的工作/研究/项目情况与本次出国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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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学习/研修/工作的目标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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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获准出国(境)学习/研修/工作,对回国后工作的打算: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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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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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处备案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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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国际处2008年10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