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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中国教育部•电通广告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电通高级人才研究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3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2012年度“中国教育部·电通广告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电通高级人才研究项目遴选的通知》(留金秘欧[2011]6147号),我校将推荐一名专业专职教师赴日本电通公司总部进行为期三个月(一般为每年的一月至三月)的研修。

现将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符合《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并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广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2年以上的全职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2、至少已在青岛大学工作3年;

3、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具有按期回国服务的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5、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突出的科研能力;

6、不受理已享受电通研修或吉田秀雄基金人员的申报;

7、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需学习过以下任一专业:新闻、传播、广告、社会学、文学、营销、经济、管理、设计。

二、申请程序:

请相关学院根据选拔要求,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依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并于2011年6月3日(星期五)17:00前将推荐人申请表(见附件)报国际处。

三、项目其他要求:

1、在日三个月研修期间,该项目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回国,如因患病等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回国,须获得中日双方及派出院校的批准;

2、研修人员在日期间须在电通公司提供的宿舍居住;

3、研修结束后,研修人员须分别向中国教育部、派出院校和电通公司提交研修论文或研修报告;

4、研修人员回国后,尽可能将研修成果发表在中国国内有影响的专业期刊杂志上。

六、该项目将支付研修人员的签证申请费、往返中日两国的国际旅费及在日期间的住宿费(含水电、煤气)、生活费、交通费(月票)、教材费、保险费等费用。

七、被推荐人选不同时申请其它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候选人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未被录取人员由推荐单位安排好工作。

联 系 人:周老师、汪老师

电 话:85951680、85951705

附: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

国际处

2011-6-2

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

(需电子版打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地

民族

婚姻状况

职务

职称

在校工作

时间

最近一次出国

(6个月以上)时间

现工作院、系、部门

政治

面貌

最终毕业学校

最高学历

身份证号

从事专业

出国项目

出访事由

在外联

系方式

电话

派出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传真

邀请单位

Email

费用来源

开支项目

在外费用

□ 国家留学基金 □ 省自筹留学基金 □ 个人负担 □ 科研经费负担 □ 学校负担 □ 外方负担 □ 其他:

国际旅费

□ 国家留学基金 □ 省自筹留学基金 □ 个人负担 □ 科研经费负担 □ 学校负担 □ 外方负担 □ 其他:

外语水平

□ 外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

□ 近两年外语考试成绩 考试时间

□ 在国外时间6个月以上

如曾在境外学习/工作,请说明境外学习/工作情况

国别/地区

大学/研究机构

学习/工作时间

经费来源

学习专业

使用语言

最近三年从事过的工作

工作单位

时间(自/至)

所担任专业技术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目前所从事的工作/研究/项目情况与本次出国的必要性:

出国(境)学习/研修/工作的目标及计划:

如能获准出国(境)学习/研修/工作,对回国后工作的打算: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系、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国际处备案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青岛大学国际处2008年10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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