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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岛大学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7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青岛大学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近年来,我校获得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的人数不断增加,对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已成为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进修的重要渠道之一。

2016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各部门结合工作需要,按照《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做好符合条件教职工的申报推荐工作。若学院或部门申报人数超过一人,请同时提交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排序名单。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表如下:

时     间

内     容

11月7日-11日11时

(截止)

学院审核,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11月14-20日

国际处整理申报材料;

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11月23-25日

报学校领导批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11月27日

向省教育厅申报

11月30日

将单位意见反馈各申请人

 

欲申报者请到山东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山东省人事厅网站(www.sdhrss.gov.cn/cm )登陆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请一式二份打印并与电子版和其他证明材料一起提交国际处,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及准备说明请参考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人事厅申报通知(见附件一)。

我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填写学校推荐意见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

已申报山东省教育厅《2016年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教职工不能同时申报本项目。

              联系人:陈亮    电 话:85951680


附:

1、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请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版)

3、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请申请人所在学院或部门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版)

                                       

国 际 处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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