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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工申报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及山东省教育厅具体要求,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关于项目的选拔简章、申请材料说明、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外语条件要求、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常见问题等说明性文件均见国家留学网:

http://www.csc.edu.cn/chuguo

http://www.csc.edu.cn/chuguo/s/713

二、具体要求 

(一)凡符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选拔要求和我校公派出国管理规定要求,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同意并推荐的人员均可报名。本次选派工作仍按照学校人才培养和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推荐申报。

   (二)申报人须提供真实信息并确定申报项目的领域与本职工作相关,参与项目对提升本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能力有推进作用。同时须保证回校后对研究项目的完成情况提供成果报告。

    (三)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际情况,按照选拔条件,审核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做好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申请材料提交国际处。

    (四)申请人员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提前准备外语考试或及时参加外语培训,根据所申请项目的要求提前联系好拟出国留学的学校或科研机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未提供邀请信者,省教育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

(五)申请出国访学人员一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需在有效期内出国,逾期者不再办理延期留学资格。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本部门审核同意: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学类申请人用)》准备材料。自2017年1月5日起,个人可在留学信息网(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上进行报名。其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或部门填写,同时填写《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同意。

(二)学校审核上报:申请人按我校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表将所有报名材料报国际处,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山东省教育厅。

(三)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2017年2-3月) ,呈报教育部审批。

(四)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2017年3月)。

(五)语言准备,办理派出手续 (2017年4月起)。

四、我校受理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内     容

2017年12月21日

下发申报通知

2017年12月21日-1月4日

接受申报电话咨询、个人准备材料

2017年1月5日-1月8日

个人网上预报名,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填写留学基金委申报材料要求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和《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2017年1月9日-1月10日

(下午16:00截止)

学校接收书面材料申报(请提交《单位推荐意见表》原件及《申请表》原件并将电子版推荐意见表及申请表以“个人姓名+单位推荐意见表个人姓名+申请表作为文件名后发送至leon@qdu.edu.cn

2017年1月10日-11日

国际处整理申报材料

2017年1月11日

审核申报材料,报校领导批示;学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2017年1月12日

向省教育厅申报

 

 附: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85951680

邮箱:leon@qd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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