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工申报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及山东省教育厅具体要求,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关于项目的选拔简章、申请材料说明、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外语条件要求、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常见问题等说明性文件见国家留学网:
http://www.csc.edu.cn/chuguo
http://www.csc.edu.cn/chuguo/s/1471
二、具体要求
(一)符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选拔要求和我校公派出国管理规定要求,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同意并推荐的人员可报名。学校按照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依照《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推荐申报。
(二)申报人须提供真实信息并确定申报项目的领域与本职工作相关,参与项目对提升本部门和个人工作能力有提高作用。同时须保证回校后对研究项目的完成情况提供成果报告。
(三)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际情况,按照选拔条件,审核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做好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申请材料提交国际处。
(四)申请人员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提前准备外语考试或参加外语培训。根据所申请项目的要求提前联系好拟出国留学的学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外方邀请信。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符合留学基金委要求的外方邀请信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未提供邀请信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
(五)申请出国访学人员一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需在有效期内出国,逾期者不再办理延期留学资格。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本部门审核同意: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学类申请人用)》准备材料。自2019年1月5日起,个人可在留学信息网(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上进行报名。其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或部门填写,同时填写《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同意。
(二)学校审核上报:申请人按我校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表将所有报名材料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山东省教育厅。
(三)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2019年2-3月) ,呈报教育部审批。
(四)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2019年3月)。
(五)语言准备,办理派出手续 (2019年4月起)。
四、学校受理报名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内 容 |
2019年1月7日 |
发布报名通知 |
2019年1月7日-1月8日 |
个人准备材料:网上预报名;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填写留学基金委申报材料要求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和《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
2019年1月9日-1月10日 (下午16:00截止) |
学校接收全套书面材料申报(同时请提交《单位推荐意见表》原件及《申请表》原件并将电子版推荐意见表及申请表以“个人姓名+单位推荐意见表”和“个人姓名+申请表”作为文件名发送至ff@qdu.edu.cn) |
2019年1月11日 |
审核申报材料,报校领导批示;学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
2019年1月14日 |
向山东省教育厅申报 |
附:青岛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联系人:方芳
联系电话:85954159
邮箱:ff@qd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