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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接待费用

发布时间:2016-07-07 作者: 点击:[]

1、旅费:国外短期专家和临时来访外宾的国际旅费应由其自理,学校可酌情负担国外短期专家抵青和 / 或离青的国内旅费,临时来访外宾的国内旅费由其自理。

2、纪念品、礼品:国外短期专家及应邀来访外宾,可视其贡献及发展关系赠送礼品,最好赠送带有本单位标志的礼品。

3、学校负责专家、代表团的签证邀请费用、抵离青岛的迎送交通费、与我校签定校级友好合作协议的国外院校代表团、专家,由上级领导部门推荐来访的代表团、专家,由国际处负责接待,学校外宾招待费负责外宾的接待费用,包括礼品费、宴请费、住宿费和在青岛的参观和交通费等。

4、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邀请专家、团组来访,由国际处协助接待,由学校外宾招待费负担部分接待费用:校长宴请费用、礼品费、在青岛参观的费用。

5、各学院邀请及教师推荐专家、团组来访,由各学院负责接待,并由各学院负担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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