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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语教师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1-04    文章编辑:陈亮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规定,本科毕业生到海外志愿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请满足上述规定且已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志愿者,务必于2017年1月9日前正确填写附件《2017年硕士研究生加分汉语教师志愿者信息统计表》,并发邮件至vctkyjf@hanban.org,邮件标题以“考研加分+志愿国别+姓名”命名,以便统一进行审核并上报有关部门落实。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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