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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2-27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

有关学院:

日前收到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15】69号)(见附件)。现就我校遴选推荐优秀学生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通知如下:

该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是2016年3月20日到4月5日。项目申请人需提交外方邀请信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网上申报。请将项目申请人的纸质材料、学院推荐意见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导师担保函于2016年4月4日前送至国际处交流科(敏行楼一楼办公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要求,为确保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的正常进行,如申请人获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留学资格,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受理学院推荐。

联系人:马老师 孙老师

电 话:85951680

附件:《关于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15】69号)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UpFile/201602/2016022759449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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