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外国人居留许可”信息变更手续
“外国人居留许可”中的项目内容(护照信息、居住地点等)如变更,须到居住所在派出所进行登记,并将变更材料提交至国际处专家科,如逾期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处以500元/每日的罚款。
变更手续材料:
1.聘请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 “外国人居留许可”变更的函。请载明申请人姓名、国籍、护照号码等变更内容。一个申请一张函;
2. 需变更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新住址住宿登记表、新护照复印件、家属护照信息、亲属关系证明等);
4. 被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外国专家续聘及手续办理
流程如下: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保险——申请新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延期居留许可
(一)聘用合同须由学院牵头与外国专家和学校签署三方协议。
(二)保险由学校统一买。
(三)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所需材料
1. 聘请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申请函。请载明申请人姓名、国籍、护照号码、外国专家证号码、拟聘职务、工作任务、延期时间。一个申请一张函;
2. 申请表(请在线填写:专家局来华工作管理系统http://fwp.safea.gov.cn/,具体信息请联络国际处工作人员:电话85955123);
3.系统上传申请人护照照片页(护照有效期须晚于合同截止日期至少半年,例如合同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护照有效期则须在2019年1月15日之后,否则建议办理来华手续前尽快更换护照);
4.在系统上传《聘用合同》(同时提交翻译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保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 外国人在华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如果是在校内住宿并注册的不用提供,在校外住宿的,须去当地派出所开出证明)。
请将上传系统文件的纸质版报送国际处专家科
办理时限:系统审批(7个工作日),纸质材料审核(10个工作日)
(四)“外国人居留许可”延期
1. 博众系统在线填写《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打印盖章;
2. 单位介绍信 ;
3. 外国人在华临时住宿登记表(在校外住宿的人员,须去住房所在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4.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现持有居留许可页 ;
5.《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
正常办理需要15-2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加急办理,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
注:居留许可如逾期将被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部门处以500元/每日的罚款;
三、办理《外国专家工作许可证》注销
外国专家去其他单位任教须开具注销证明,流程如下:
1.上传外国专家管理系统注销申请;
2.上传系统“合同终止的证明”;
3. 携带情况说明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去专家局递交,10个工作日取注销信。